各党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流程,提高会议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上会程序
1.确定议题。因工作需要,按照规定应当提交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的事项,申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做好议题审批表并报请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议题内容紧急且分管校领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字的,应向分管校领导电话或短信、微信报告并在议题单上注明报告情况;待分管校领导回校后及时补签。议题审批表签完后送党政办公室存档(无特殊情况提前2天上报)。
2.沟通协调。议题内容涉及拟出台规范性文件或拟印发重要工作部署、政策措施、改革方案等文件制度的,申请单位应在会前将相关材料呈送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充分征求意见。涉及财务经费的,应征求财务处意见;涉及招标的,应征求财务处、国资处意见。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提前准备会议材料,会议材料须在会议召开前1天提交至党政办公室秘书科。未及时提交会议材料的,不列入当次议题,并将视情况安排至下次会议议题。
二、规范材料格式
1.统一议题审批表填写格式。申请单位要按要求填写议题审批表,议题名称为审议或研究某某事项,填写列席单位,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分管校领导签字。具体格式详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附件1、2)。
2.统一会议材料的编辑格式。提交会议研究的材料应包含议题内容及其说明、相关佐证材料等,上会材料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编辑,具体格式详见《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材料文本样式》(附件3)。
3.统一会议材料印刷要求。申请单位提交会议的相关材料原则上用A4纸张打印装订,按照15份加列席人员各1份的数量准备上会材料,印刷装订后交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工作人员(勤政楼315室)。
三、规范参会规则
1.参会人员要求。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汇报人一般为申请单位的分管校领导,申请单位、列席单位参会人员一般为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会前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可安排本单位副职列席,并提前告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工作人员。
2.参会纪律要求。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议题期间,申请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其他后续议题的列席人在指定地点候会。候会期间请勿随意走动,以免错过列席会议时间。
附件:1.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会议题审批表
2.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会议题审批表
3.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材料
文本样式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