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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3-11-21 动态浏览次数:15
校内各单位:按照科研管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方式网上录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打开学校主页,点击下方的“科研系统”,输入账号为12950开头的十位教工号和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进入“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完善更新个人信息,登记科研成果。登陆流程见附件1(附件1: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录流程)。二、登记范围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含兼职教师、离退休人员)以“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三、登记时间登记时间截至12月31日。届时将关闭教师个人成果新增权限(仅可以编辑修改),至教育部科技报表统计工作结束后,方再次开放(约在4月份)。四、总体要求(一)学院、教师要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登记关系到学校向教育部上报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同时与教师个人科研工作量计算、学院年终科研考核密切相关,各学院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学院要提醒、督促老师,认真、如实填写。(二)行政教辅人员归口登记。行政、教辅人员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原则归属到相应学院。新进教师登记前,

校内各单位:

按照科研管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方式

网上录入。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打开学校主页,点击下方的科研系统,输入账号为12950开头的十位教工号和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进入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完善更新个人信息,登记科研成果。登陆流程见附件1(附件1: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录流程)。

二、登记范围

202311—12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含兼职教师、离退休人员)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

三、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截至1231日。届时将关闭教师个人成果新增权限(仅可以编辑修改),至教育部科技报表统计工作结束后,方再次开放(约在4月份)。

四、总体要求

(一)学院、教师要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登记关系到学校向教育部上报的《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同时与教师个人科研工作量计算、学院年终科研考核密切相关,各学院和教师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学院要提醒、督促老师,认真、如实填写。

(二)行政教辅人员归口登记。行政、教辅人员按照学科专业相近原则归属到相应学院。新进教师登记前,请联系科研处,确认自己的学科专业及归属学院,并在确认后主动与归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三)完善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教师登陆后,请首先完善本人信息、更新变动情况(职称晋升、学历学位提升等)。学科门类项,理、工、农、医4类选择科技类,其它学科选择社科类

(四)排序第一作者完整登记。成果完成人有多人且均为我校教师时,仅由第一作者登记,但务必将所有作者按照顺序登记完整。登记校内成员时,从云平台的科研人员库中选择教师姓名(切勿手动输入,否则会导致登记成果无法与该成员关联!),保存后即可显示成员全部信息。校外成员的性别、职称、学历为必填

第一作者非我校教师时,由我校排名最靠前的作者按照包含校外作者的顺序登记完整。登记流程见附件2(附件2:第一完成人非我校教师的成果登记流程)。

(五)各类成果应登尽登。教师个人科研工作量计算、职称评聘、职务晋级、聘期考核、先进评选和学院年终科研考核等所有科研业绩的认定,均以学校云平台登记的结果为准,凡未在云平台登记的科研成果,一概不予认可

(六)所有成果规范登记。登记成果时,严格按照其获批、颁授的文件或通知、证书等规范登记,如项目批准、奖励颁授单位均应填写文件、证书上面的全称。

(七)当年成果当年填报。因成果出版或管理单位原因导致成果要件不全者(主要见于论文),可先行登记,科研审核暂不予通过,待成果要件齐备后进行编辑修改。

(八)缺漏成果补充完整。此前获得而未在云平台登记,或者虽已登记但信息不完整的科研成果,应补充登记或补充完整,如完整的课题组成员。

(九)补登成果不予追认。教师个人原因未及时登记者,可在次年云平台开放后登记,仅作为本人科研业绩,不再计算科研工作量。

五、项目登记

项目登记为科研成果登记的重中之重!

(一)立项登记

1.立项登记前,请务必认真阅读附件3附件3:纵向项目立项登记注意事项)。

2.首次登记均为立项登记,项目状态只能为进行新立项课题应做到凡立项必登记,一立项即登记,并严格按照立项文件或立项通知登记各项信息。项目级别”“项目分类”“项目子类的填报,请参考附件4附件4:各类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鉴定)的项目来源与近年常见项目对应表)。

3.立项信息标签登记完成保存后,还须登记项目文档” “年度工作量两个标签,此点尤需注意。

4.所有纵向项目,尤其是省、市社科联项目,一律登记至我的项目

  

5.横向项目的立项登记参照纵向项目。

(二)过程登记

主要为支出经费登记。有经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每笔支出后及时在云平台登记。在云平台登记后,科研处方予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三)结项登记

1.教师填报的立项登记项目,科研处审核并通过后,方能进入结项登记。登记流程见附件5附件5纵向项目结项登记流程)。

2.按照附件名称上传相应附件。结项日期按照结项证书上的日期登记,结项证书上无具体日期时,按照结项文件上的日期登记。

3.若结项成果为决策咨询报告且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正式采纳(有采纳部门出具的盖有公章的采纳证明),在完成结项登记后,应在我的成果下的研究报告中同时登记。

4.对课题实际已经结项、但在云平台未完成结项登记,致使项目状态一直为进行的项目,在职称评聘、职务晋级等各类科研业绩审核时,学校将按未结项项目对待而不予认定。

六、奖励登记

(一)奖励名称基本格式:年度/届别+完整奖励名称,如:

2020年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21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优秀科技论文奖,

首届河南省教材建设奖等。

(二)省、市社科联结项并获奖

此类未经正常的申报、评选、公示、颁奖等程序,结项暨获奖的成果,仅按结项认定,仅需在我的项目完成结项登记流程,切勿在我的奖励中登记。其它结项并获奖的类似成果,也按此执行。

七、成果审核

(一)线上审核科研处全年进行线上审核,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新登记成果进行集中审核(审核意见查看路径:点击蓝色字的该成果名称,进入下一页面,点击页面右上方的“审核记录”,查看审核意见)。

(二)线下复核科研处从云平台导出审核通过的各类成果汇总表,并统一下发各学院复核确认,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及安排而定。

八、材料归档

学校仅归档著作教材原件。各学院教科办按照线下复核并确认过的著作教材汇总表,收集著作教材原件,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科研处科研科(行政楼323室)。具体时间根据工作进展及安排而定。

九、纪律监督

学校成立由监察处、科研处和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科研成果联合审核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最终复核、登记,并对有效成果进行公示。

十、联系方式

科研处科研科:

办公室:行政楼323室;

联系电话:3935839(内线8539);

成果审核问题,请联系王建志、牛俊英;

云平台管理问题,请联系王建志;

技术问题,请联系云平台技术支持:400-800-1636

  

  

附件1: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录流程.docx

附件2:第一完成人非我校教师的成果登记流程.docx

附件3:纵向项目立项登记注意事项.docx

附件4:各类成果(论文、著作、研究报告、鉴定)的“项目来源”与近年常见项目对应表.xlsx

附件5:纵向项目结项登记流程.doc

  

  

科研处

20231121


主办单位: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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