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科研管理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方式
网上录入。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
(一)校内登录 打开学校主页,点击下方的“科研系统”,输入账号为12950开头的十位教工号和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进入“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完善更新个人信息,登记本人各类科研成果。
(二)校外登录 在地址栏输入webvpn.jzsz.edu.cn,输入12950开头的十位教工号和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后六位),点击右侧的“智慧校园统一门户”,再次输入12950开头的十位教工号和密码,进入“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门户”,选择右侧的“科研系统”,进入“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完善更新个人信息,登记科研成果。
(三)教工号问题请咨询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二、登记范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教职工(含兼职教师、离退休人员)以“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署名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教职工调入我校以前及调离我校后以其他单位署名获得的科研成果不予登记。
三、登记时间
教师登记时间截至12月31日,届时关闭教师个人登记权限,未及时登记者,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一)科研成果登记关系到学校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结果,各学院和登记教师一定要高度重视,如实填写。
(二)教师登陆后,请首先完善、更新本人的个人信息(如职称、学历学位变动)。“学科门类”项,理、工、农、医4类选择“科技类”,其它学科选择“社科类”。
(三)各类科研成果一定要应登尽登。今后,科研成果奖励、职称评聘、专业技术晋级、高职称人员聘期考核、学院年终科研考核等所有科研业绩的计算,均以“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记的结果为准,凡未在“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登记的科研成果,一概不予认可。
(四)科研成果作者均为我校教师时,仅由第一作者登记,但务必将所有作者登记完整。第一作者非我校教师时,由我校排名最靠前的作者按照版权页的作者顺序登记。
(五)有经费的项目,关系到学校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结果,请务必填写“我的经费”。
(六)学校经费支持参加的学术会议,关系到学校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的《科技和社科统计年报》结果,请务必填写“我的学术交流”。
(七)行政、教辅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学科专业归属相应学院。新进教师登记前,请联系科研处,确认自己的学科专业及归属学院,并在确认后主动与归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
(八)专利若已到期失效,请将“是否失效”调整为“是”。
(九)项目若已结项,请将项目状态由“进行”调整为“完成”。
五、成果审核
(一)学院初审 主要负责形式审查,1月3-6日,学院审核成果登记的信息是否完整,附件内容是否与名称对应,数量是否完整。审核不合格者退回教师更改补充。
(二)学院提交 1月7日,各学院教科办负责人员按照科研处模板分类从“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导出汇总表(以时间先后顺序排序),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提交科研处科研科(原行政楼323室)。科研处不接收教师个人提交材料。
六、审核材料要求
提供各项成果的原件和装订完整的复印件1套。
(一)学术论文:按期刊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和版权页(刊号页)、(知网或维普、万方2021年最新)检索页、收录证明(收录论文提供)的顺序装订。
(二)著作教材:1份原件,复印件按著作封面、版权页、“中国版本图书馆(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的“CIP核字号验证”页、前言或后记页(参编提供,显示本人参编的章节和字数)的顺序装订。
(三)科研项目:1.纵向项目,按立项通知书或批准文件、项目申请书、研究报告、结项证书的顺序装订。2.横向项目,按正式合作协议、立项通知书或批准文件、项目申请书、研究报告、结项证书或鉴定证书的顺序装订。
(四)成果获奖:按获奖证书、表彰文件、获奖成果(论文类提供论文复印件,著作类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的顺序装订。
(五)应用成果:按决策部门公开发布的文件或社会应用证明、成果的顺序装订。
(六)知识产权:按专利证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的顺序装订。
(七)科研活动:按学术报告审批表、报告讲稿或ppt、活动照片的顺序装订。
七、纪律监督
学校将成立由监察处、科研处和财务处等部门组成的科研成果联合审核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科研成果进行最终复核、登记,并对有效成果进行公示。
八、联系方式
科研处科研科:
办公室:原行政楼323室;
联系电话:3935839(内线8539);
成果审核问题,请联系牛俊英;
云服务平台问题,请联系王建志。
科研处
2021年10月19日